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2021-04-22 10:14:29 0人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交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