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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档案
  • 律师姓名:
    付廷斌律师
  • 服务地区:
    安徽-合肥
  • 执业律所: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2*********03
  • 擅长专长:
    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知识产权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B座32楼
蜀山区律师服务
你好,全国都是3年,不过不能单看诉讼时效。有可能还会延长
03-17 19:56
这个不一定,看法院自己安排,起诉立案审理期限是6个月
03-17 19:56
你好,是不是已经有律师给你解答了?
03-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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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法律知识
  • 婚姻法
  • 刑事辩护
  • 房产纠纷
  • 劳动纠纷
  • 债权债务
  • 交通事故
  • 一方出轨能否直接判决离婚?
    一方出轨能否直接判决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可能会存在出轨情况,一方出轨往往另一方会选择离婚,那么一方出轨能否直接判决离
    离婚诉讼
    昨天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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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上诉能自动判决离婚吗?
    一直上诉能自动判决离婚吗?
      随着离婚冷静期的出现,部分想要离婚的夫妻选择诉讼离婚,一般诉讼离婚需要满足离婚条件法院才会判离。那么一直上诉能自动判
    离婚诉讼
    昨天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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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很多夫妻为了节省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都会选择协议离婚,一般需要根据财产分割问题双方达成一致。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
    昨天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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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界定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界定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男女结婚是一件好事,他们往往可能会为了以后不发生矛盾而签下婚前财产的协议,那么界定婚前财
    婚前财产
    昨天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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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事问律师 蜀山区推荐律师
    付廷斌律师
    付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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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财产纠纷可以离婚吗?
    有财产纠纷可以离婚吗?
      当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财产和债务需要划分出来,同时孩子的抚养权也要进行确定。那么有财产纠纷可以离婚吗?为了
    离婚财产分割
    昨天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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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界定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界定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一方使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屋且登记个人姓名视为自己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购买的房产等都
    婚前财产
    昨天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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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如何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当前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需要负责。而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出
    什么是正当防卫
    昨天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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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守所多久判决
    看守所多久判决
      看守所一般会在6个月的时间内判决,当事人没有构成犯罪的不会被判刑的。看守所能自己买东西的,但是只能买到审核过的物品,
    逮捕
    昨天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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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法院起诉多久受理完
    去法院起诉多久受理完
      法院收到起诉一般在七日内进行立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后会进行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
    立案的程序
    昨天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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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多久破案成功
    盗窃罪多久破案成功
      盗窃罪多久破案成功是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侦查情况而决定的。盗窃罪一般是需要两个月或者六个月的时间会被判刑的,对于公诉案件
    盗窃罪
    昨天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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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案会告诉嫌疑人吗
    立案会告诉嫌疑人吗
      立案不会告诉嫌疑人的,告诉后嫌疑人有潜逃的风险,因此对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拘留。刑事案件立案需要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存在犯
    立案
    昨天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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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才能构成重婚罪
    怎么才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当事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度等。重婚罪会判处2年以下有期
    重婚罪
    昨天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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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管所产权房子有拆迁补偿吗
    房管所产权房子有拆迁补偿吗
      房管所产权房子如果是履行合法审批手续的有拆迁补偿,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合法兴建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与是否具有产权证无
    房屋拆迁补偿
    昨天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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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二手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二手房购房合同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房屋位置、房屋价款等内容。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强迫性的合同条款、显失公
    购房合同
    昨天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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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能给未成年子女买房吗
    父母能给未成年子女买房吗
      父母能给未成年子女买房。法律对买房主体并没有年龄的限制。如果子女是成年人,就可以直接以子女的名义为子女购买;如果子女
    其他
    昨天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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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拆迁是否违反民法典
    强制拆迁是否违反民法典
      强制拆迁是否违反民法典要看拆迁行为有无合理依据。《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
    房屋拆迁补偿
    昨天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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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是怎么样的
    购房合同是怎么样的
      购房合同里的内容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售价等信息;房屋的验收标准;维修责任;结算方
    购房合同
    昨天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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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要看是什么案件。如果是行政诉讼案件,那么诉讼时效在六个月内;如果土地纠纷案件是民事案件,那么诉讼时
    土地法
    昨天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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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才能让公司辞退
    怎么才能让公司辞退
      劳动者想让公司辞退的,最好是办理无过失性辞退,这样公司才会进行补偿,具体情形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辞退
    昨天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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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公司辞退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被公司辞退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被公司辞退的一般是从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程序
    昨天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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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出了工伤怎么办
    如果出了工伤怎么办
      如果出了工伤的,当事人应当先进行治疗,再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再根据工
    工伤事故处理
    昨天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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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什么法律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什么法律
      拖欠工资超过三十天的就算违法,违反的是《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工资
    昨天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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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开除员工要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要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如果是违法开除的,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员工,如果是无过失性开除的,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具体的经济
    辞退
    昨天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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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申请工伤鉴定多久下来
    一般申请工伤鉴定多久下来
      一般申请工伤鉴定六十天就可以下来,如果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三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
    工伤鉴定知识
    昨天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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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打欠条几年有效
    借钱打欠条几年有效
      借钱打欠条三年有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开始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借钱无力偿还不算
    欠款纠纷
    昨天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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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愿给女方钱有转账记录能要回吗
    自愿给女方钱有转账记录能要回吗
      自愿给女方钱有转账记录不能要回,若一方存在诈骗行为的,另一方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可提供欠条、合
    债权债务常识
    昨天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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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钱被告上法庭,法庭怎么判
    欠钱被告上法庭,法庭怎么判
      欠钱被告上法庭法庭怎么判决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与被告存在借款事实的,法院会判决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欠款纠纷
    昨天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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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借条无效的条件有行为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行为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情
    债权债务常识
    昨天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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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无效证据认定
    借条无效证据认定
      借条无效证据认定有能证明实施行为的主体不适格的证据、能证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结借据的证据、能证明恶意内串通,
    借条格式
    昨天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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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无效怎么办
    借条无效怎么办
      借条无效的办法是债务人可以申请撤销,情形包括一方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等。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债权债务常识
    昨天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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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摄像头都拍闯红灯吗
    每个摄像头都拍闯红灯吗
      每个摄像头不一定都拍闯红灯,但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车闯红灯的举报方式是可以拨打122和11
    交通违章
    昨天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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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酒驾跑了什么后果
    查酒驾跑了什么后果
      查酒驾跑了的后果可能会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如果构成犯罪最高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
    酒后驾车处罚
    昨天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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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车超多少算超载
    货车超多少算超载
      货车超载的计算要根据货车实际的承载量来计算,一般情况下载货汽车超限标准为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
    交通违章
    昨天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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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罚款必须在什么时候处理
    车辆罚款必须在什么时候处理
      车辆罚款必须在15日之内处理,如果逾期未处理违章回产生滞纳金,行为人需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闯红灯处理违章不一定需
    交通违章
    昨天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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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驾跑了交警会查吗
    酒驾跑了交警会查吗
      酒驾跑了交警会查的,根据法律规定,酒驾会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再次饮酒后驾
    交通事故处理
    昨天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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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驶有哪些情形
    无证驾驶有哪些情形
      无证驾驶有的情形有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不符合驾驶条件、驾驶证被暂扣以及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等。无证驾驶一般不
    驾驶技巧
    昨天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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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蜀山区律师案例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
    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在父母多子女情况下,死者父母自己单独生活或跟随其他人生活,算不算死者的家庭成员。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此时,死者父母不是死者家庭成员,不应成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即分配主体。无论死者父母自己单独生活或跟随其他人生活,基于直系血亲关系,父母永远是其最亲近的人,对每个子女而言,父母都是其家庭成员。因此赔偿权利人近亲属首先是配偶、父母、子女。这与《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重合并不矛盾。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
    付廷斌律师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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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如何确定
    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2、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占到便宜,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不使受害人吃亏。3、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法官对于案件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或合议庭应依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一个相当或适当的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如何确定
    付廷斌律师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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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级伤残应该如何鉴定
    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氟病I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I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工伤十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应该如何鉴定
    付廷斌律师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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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判缓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被判缓刑后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付廷斌律师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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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费是否属于违约方拒履行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造成的实际损失,故二审判决根据实际支付的情况,判令对方想当事人支付相应律师费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221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洛阳市某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洛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洛阳市某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洛阳某某公司申请再审称,本案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规定情形,应予再审。事实与理由:(一)一、二审判决案由定性错误。案涉《意向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一)和(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和(二)》)包含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联营合作法律关系、股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涉他合同法律关系,一、二审判决仅认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法律关系。(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洛阳某某公司提交洛阳某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档案、2016年6月14日冉某与卢某某办公室对话录音、2016年11月15日潘某与卢某某的电话录音等新证据,证明双方同意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冉某将持有洛阳某某公司的股份转给卢某某。洛阳某某公司后又反悔要地,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一)和(二)》,双方变更履约方式,洛阳某某公司又不认可自己签署的《补充协议(一)和(二)》,诉请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违反禁止反言获利原则和诚信原则。(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已被《补充协议(一)和(二)》变更后废止,洛阳某某公司不再享有案涉土地过户请求权。洛阳某某公司已解除对洛阳某某公司占股的风险控制和制衡,因洛阳某某公司选择要求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八条的退款且涤除了土地过户的担保,卢某某、卢某某依照决议书代表洛阳某某公司发出口头退款通知,该通知已经到达洛阳某某公司,冉某代持洛阳某某公司的40%股权分别转让给洛阳某某公司指定人员,交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义务已消灭。(四)洛阳某某公司构成违约,无履行债务的能力,洛阳某某公司自签订合同后一直未履行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的义务,不履行过户前置手续,构成实质性违约和以不作为方式表明不履行合同,二审判决支持洛阳某某公司5万元律师费缺乏证据证明。洛阳某某公司提交意见称,(一)本案系洛阳某某公司与洛阳某某公司因《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履行而产生的纠纷,一、二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正确。(二)《补充协议(一)和(二)》并无洛阳某某公司的盖章和追认,并未生效。1.卢某某和卢某某并无签订补充协议的授权,卢某某当时并非洛阳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洛阳某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补充协议(一)和(二)》自始根本履行不能;3.即使《补充协议(一)和(二)》有效,双方仍是为了达到洛阳某某公司持有案涉土地的目的,双方并未协商一致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三)冉某同意出庭作证不属于新证据,冉某退出洛阳某某公司的股权,系洛阳某某公司恶意违约所致,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四)洛阳某某公司主张《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废止没有依据,其违反协议约定的两个月内土地过户至洛阳某某公司名下的义务,不享有合同解除权。洛阳某某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继续为洛阳某某公司垫付款项,洛阳某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多少及是否实缴与公司融资能力、支付能力无关。(五)根据合同约定,五万元律师费应由洛阳某某公司承担。洛阳市某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未提交意见。最高院裁判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洛阳某某公司的再审申请不能成立。关于案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应否继续履行的问题。洛阳某某公司与洛阳某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洛阳某某公司主张《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已被《补充协议(一)和(二)》变更废止,经查,《补充协议(一)和(二)》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主体不同,无洛阳某某公司的签章,亦未得到洛阳某某公司的追认,故不足以认定《补充协议(一)和(二)》已替代《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洛阳某某公司虽然已将其代表冉某在洛阳某某公司中所占的股权转让,但对于转让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致,洛阳某某公司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股权转让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已经解除,故洛阳某某公司主张《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不应继续履行的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关于律师费问题。本案中,洛阳某某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是因洛阳某某公司拒绝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行为所致,洛阳某某公司为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属于其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故二审判决根据实际支出的情况,判令洛阳某某公司向洛阳某某公司支付相应律师费并无不当。综上,洛阳某某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洛阳市某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律师费是否属于违约方拒履行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付廷斌律师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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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应返还?一个案例: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应返还?一个案例:
    付廷斌律师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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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某某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法律意见书
    案法律意见书(2022)皖良刑辩字0721号尊敬的检察官: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接受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嫌疑人张某某的委托,指派付廷斌、时可敬律师(以下称“辩护人”)作为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多次会见了张某某,对本案侦查、补充侦查卷宗进行了充分的研判,对本案的来龙去脉有了全面的掌握和了解。辩护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如下法律意见。辩护人对张某某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没有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指控张某某交易金额共计达一百xx余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中张某某的犯罪时间不长、犯罪对象单一、销售金额不大、销售标识数量较小,结合相较之下假冒标识社会危害不大且张某某系初犯的情况,辩护人建议对张某某适用缓刑。具体理由如下:一、认定张某某非法经营数额达“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且罪责刑不相适应起诉意见书指控事实错误,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某某涉非法经营数额达一百余万,且有相反证据证明一百余万中绝大多数系合法包材款项。起诉意见书指控“xx于2021年3、4月份与张某某商议由杨提供假酒包材”“张某某、杨xx与张某2之间的交易金额共计达13xxxxxx元”,该部分事实证据不足且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公安机关用以证明该部分事实的证据仅有张某2的供述以及微信交易明细,而张某2的供述反复、不稳定且同张某1的供述相矛盾,不足以采信;微信交易明细亦只能反映双方之间的微信转账往来的情况,不能体现资金性质(事实上,根据第二次补充侦查卷一中张某2和张某1的供述,一百多万的微信转账绝大部分是张某2从张某某、张某1处购买的没有印刷任何标识的空白包材,仅有很小一部分是购买印有茅台标识的包材)。况且,根据本案张某2的供述,其除从张某某、张某1处购买案涉假酒包材外,也有从其他人处购买假酒包材的情况,且从客观上说,张某某、张某1于2021年10月起才开始找到李某制造案涉假酒包材,因此认定张某某自2021年3、4月即已从事案涉假酒包材制造、销售且将本案案涉假酒所涉虚假标识归咎于张某某实属没有依据的臆断。故而无论是行为开始时间还是经营数额,起诉意见书的认定均属证据不足且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二、应当在三年以下确定张某某量刑起点,且可以对其适用缓刑(一)张某某所涉标识数量以及经营数额均较小,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承上所述,鉴于以上证据不足且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诉讼原则,本案宜以客观、明确且可以查清的证据认定张某某所涉标识数量以及经营数额。根据本案张某3坚的供述以及微信交易明细证明,张某某系于2021年10月初才找到xx印刷制造假酒包材,张某某与张某3坚发生微信转账13.73万元,张某1与张某3坚发生微信转账4.3万元,相关微信交易流水中,2021年11月26日以后的转账系有授权委托手续的合法包材款(第二次补充侦查卷一第16-17页)。张某1供述与张某3坚上述供述相印证,且证明张某某、张某1所涉假酒包材共3000件,以每件24元价格从张某3坚处购买,每件25元销售给张某2,两个月案发,共获利3000元。因此,本案多处客观且可相互印证的主观证据均证明张某某销售假酒标识数量不足一万件、非法经营数额小于五万元、违法所得数额小于二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以及既往判例量刑标准,可以对张某某适用缓刑。(二)建议适用缓刑所考虑到的其他情节。1.张某某犯罪时间不长。根据本案有依据的证据以及起诉意见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来看,张某某系于2021年10月初找到李某月公司生产假酒包材,本案案发于2021年12月份,其间2021年11月以后系制造、销售有合法授权手续的合法包材,因此张某某一共涉嫌犯罪时间仅一个月有余。2.张某某销售对象单一。就起诉意见书指控的事实而言,张某某销售的对象均为张某2,并未向其他人员及群体销售,而张某2却不止从张某某一处供货。其犯罪情节不属于特别严重。3.张某某系初犯,且张某某并未直接从事下游生产假冒白酒的行为,其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相较之下社会危害性小。综上,辩护人认为,无论张某某本人是否如实供述、是否属坦白、是否认罪,均应依据客观以及有印证的主观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无论是“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刑事诉讼原则角度还是保证程序正义角度,在本案相关事实不清的情形下,更应综合全案证据认定相关事实情节。综合全案,辩护人认为张某某系知识产权观念薄弱、主观恶性不深,且其所涉时间短,经营数额以及获利较小,可以对其适用缓刑。以上意见,敬请贵院采纳。谢谢!此致合肥xxx检察院辩护人:付律师、时律师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张某某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法律意见书
    付廷斌律师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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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张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建议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
    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嫌疑人张xx本人的委托,指派付廷斌、时可敬律师(以下简称“辩护人”)作为其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张xx,较为全面地了解并研判了本案案情,对本案的来龙去脉有了全面的掌握。辩护人认为,张xx自始至终作为一个受骗者,根本不可能知道为其“办理贷款”的贷款公司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其根本亦不可能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故意。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或者推定张xx具有“明知”的故意,张x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对张xx作撤销案件处理。辩护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一、张xx系被欺骗、被利用而提供银行账户,其主观上不可能知道为其“办理贷款”的贷款公司提供的所谓“技术渠道”系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根据辩护人会见张xx时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张xx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张xx因生意周转有压力,于是联络贷款公司帮其办理贷款。因办理贷款需要近期银行流水证明符合贷款资格,而张xx本人的近期流水不够,于是该“贷款公司”称可以为张xx提供渠道办理流水过账,并承诺该技术渠道作出的流水完全真实且渠道合法。作为回报,张xx需在贷款办理成功后需向其支付“五个点位”的办理费用。本案不可回避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张xx之所以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是因为贷款公司承诺可以提供合法渠道制作真实流水用以提交贷款审核。在张xx委托“贷款公司”办理贷款申请的整个过程中,张xx都是在该“贷款公司”的欺骗下行为,对于如何办理、何处办理、需要何手续办理均系该“贷款公司”安排操作。因此,张xx系基于上游“贷款公司”的虚假承诺以及事实欺骗而陷入了错误认识,从而被利用交付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张xx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上游网络犯罪存在的状态。根据刑法理论,本案属于“利用不知情者”的间接正犯的情形,张xx作为被骗者、被利用者,因为从根本上对上游犯罪不知情,缺乏故意要件,因而不构成犯罪。二、指控张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能成立,张xx不仅没有任何获利,反而向“贷款公司”支付了包含路费在内的办理贷款费用,张xx在本案中完全是一个被害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八条的规定,认定帮信罪中的“明知”故意,应当根据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的次数、张数、个数,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认定。本案中,张xx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上游人员并不认识,张xx联系办理贷款业务的“贷款公司”人员也系张xx在网络上认识。因此张xx不可能基于既往经历或者基于共同关系实施帮助行为,本案中,指控张xx构成帮信罪仅有可能是基于张xx从中可能获利的假设。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张xx在本案中不仅没有任何获利(如上文所述,张xx并非基于出租、出售的获利目的交付银行账户,其是基于被欺骗的事实而交付银行卡),其作为受骗人反而受有损失(张xx同“贷款公司”人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反映出张xx不仅需要向“贷款公司”支付“五个点位”的办理费用,期间的路费等办理贷款的必要费用也需张xx支付)。因而指控张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逻辑上根本不可能成立。既不是因为同上游人员相识、也不是为出租、出售银行账户获得收益,能够使得张xx将银行账户交付给“贷款公司”提供的“技术渠道”人员的可能性只有一种——张xx是被欺骗交付了银行账户。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反映出的张xx的认知能力,张xx对于贷款办理、银行流水走账等并不熟系。基于双方巨大的信息差,“贷款公司”人员欺骗张xx能够成功“进件”(指成功办理贷款),在张xx确实见到如何“流水对冲”而萌生退意时,该“贷款公司”人员却称“为资金安全”“测试安全风险”从而继续欺骗张xx交付其银行账户。在张xx已经被欺骗陷入认识错误的状态下,即使流水制作过程有些异常,张xx也不可能认识到该行为系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况且,微信聊天记录也反映出张xx仅能认识到自己的银行账户系被用于他人还款继而进行理财。因此,无论客观上张xx的银行账户是否被用作网络犯罪的支付结算账户,无论客观上法益是否确受侵害,张xx因欠缺“明知”的故意这一核心构成要件,无论如何,指控张xx构成帮信罪都是淡薄且荒谬的。因此,综合以上,张xx根本不可能是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其在本案中作为一个被骗走银行账户从而被利用的被害人,被公安机关错误地立案、错误地执行了刑事拘传措施、错误地提起了指控。诚然,网络犯罪作为近年来成上升趋势的一类犯罪,值得严格适用法律予以打击;诚然,被害人因有财产损失其利益应当得到补偿;诚然,帮信犯罪作为下游帮助类犯罪,加大了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的查处难度,从而应当被严厉查处。但这均不代表可以盲目扩大打击范围从而错误地指控根本没有犯罪故意反而应当是被害人的人构成帮信罪。辩护人认为,张xx不构成犯罪,本案实应全面查清事实,对张xx作出撤销案件处理。以上意见,敬请贵院采纳。谢谢!此致Xx县公安局辩护人:付律师、时律师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关于张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建议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
    付廷斌律师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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