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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15:33:59 人浏览

导读: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总经理和执行董事都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重大决策都有拍板权,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执行董事的权利是比总经理的要大的。那么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具体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总经理和执行董事都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重大决策都有拍板权,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执行董事的权利是比总经理的要大的。那么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具体区别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大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权力大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二、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的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三、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在无论是职位上面义务和责任都是不同的,但总经理和执行董事都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都有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有表决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总经理和执行董事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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