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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职权有多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6 16:46:04 人浏览

导读:

股东大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年度股东大会,一种是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顾名思义就是全体股东组成的大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机构。两者之间本质是没有区别的。既然股东会是最高机构,那么股东会的职权有多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股东大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年度股东大会,一种是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顾名思义就是全体股东组成的大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机构。两者之间本质是没有区别的。既然股东会是最高机构,那么股东会的职权有多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股东会的职权有多大

  一,股东会的职权有多大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样作出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有哪些职权是专门属于股东会的;二是确定股东会在哪些范围内行使职权,防止越权行事,甚至滥用职权,影响公司机制的正常运转。比如公司的具体业务,股东会就不应直接干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下列十二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十二项职权,都是公司的重大事项,也是公司股东最关心的权利。涉及股东职权的还有下列情况:

  1.在其他法律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法执行;

  2.依照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决定,也是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比如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就可以作出具体决定;又比如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清算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就可以对若干具体事项作出决定。

  二,股东大会由谁主持

  1、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公司应当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三,谁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时,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通过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股东会的职权有多大的相关介绍,如果大家对股东会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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