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会的相关法律知识
导读:
股东会的构成内容。
1.股东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设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
2.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3.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乃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而召开。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凡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
4.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可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更多企业相关知识尽在企业法律顾问网http://www.lawtime.cn/qiye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股东会注销决议格式股东会决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能享受专业法律服务,解决法律纠纷,降低风险,确保合规运营。法律顾问协助解决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和合同等问题,建立高效法律管理体系。
借用资质和违规挂靠是常见的违规行为。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两种行为的法律风险,包括可能面临的罚款、投标资格取消等后果,并提醒企业和个人加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详细解析了企业战略的构成要素,包括经营范围、资源配置、竞争优势和协同作用。了解这些要素,有助于企业制定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战略,提升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企业裁员获得法律证据材料可以找寻人证,或者是找公司的领导对话,然后进行录音处理,再就是找其他的相关材料。企业经济裁员的流程是先确定裁员方案,然后是提前和员工说明
法人承担担保贷款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责任以及一般保证责任,究竟承担哪种责任通常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担保合同无效或者是在胁迫下订立的担保合同是可以免除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