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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19 15:28:03 人浏览

导读: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法股权回购在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么,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法股权回购在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么,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股权瑕疵法律风险。

  实践中,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出资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2)与第三人利益相关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法律本身是不限制以股权出质作为担保的,但如果转让设定担保的股权,对受让人来说十分不利,因为担保权人的利益不受影响,因此,受让人对股权担保情况的了解也是十分重要的。

  (3)完整性股权瑕疵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如果事实上股权已经不再完整,比如,表决权与利润分配权、知情权等相分离,归由不同人享有,就容易将使股权转让存在障碍,这些权利本身就可能存在争议,对受让人而言是一种瑕疵。所以,关于股权瑕疵的问题,一方面要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另一方面可以在转让合同中要求出让方书面保证承诺:“对其出资之股权应享有完全、排他的权利,不存在任何违法股东义务的责任,对该股权未设置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第三者权利,该股权的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否则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等等。

  2、价款支付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应十分慎重,在此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转让价格确定中的法律风险。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每股不得低于净资产值。实践中,可以考虑首先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2)支付方式选择中的法律风险。包括支付工具选择中的法律风险;支付期限选择中的法律风险;价款监管中的法律风险---将价款提前提存;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能力,并确定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

  3、股权置换(交叉持股)中的法律风险

  4、股权继承中面临法律风险

  5、股权回购法律风险

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二、公司法股权回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法》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的,对该事项投否定票的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诉讼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

  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2)诉讼期限

  诉讼时限问题《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九十天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项中止、中断或延长。如果股东在九十日内未提起诉讼,则其依法享有的回购请求权消灭,不得再主张。关于九十日的起算点,一般以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但如果股东因公司未有效通知而不知道股东会决议的通过,则可以自起知道股东会决议内容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股权回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股东即对公司有所投资的人员,根据出资的不同,拥有公司不同比例的股份,当公司经营盈利的时候,股东有权对公司的营业盈利进行分红,但是在规定的期限里没有得到分红,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回购公司股权,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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