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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含义以及种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0 14:32:46 人浏览

导读:

合伙创业是大部分人选择创业的一种方式,那么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含义以及种类有哪些?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合伙企业与公司有哪些不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伙创业是大部分人选择创业的一种方式,那么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含义以及种类有哪些?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合伙企业与公司有哪些不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合伙企业的含义以及种类有哪些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的含义以及种类有哪些

  三,合伙企业和公司有什么不同

  (一)设立的基础不同。

  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二)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与合伙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中国的法人基本制度。基本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已的组织机构和法人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它承担无限责任,而公司则是企业法人。

  (三)合伙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1、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有。

  2、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而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3、公司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因此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自由度不同。

  而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合伙人之间具有极强的人身信任性质,这决定了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4、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其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

  5、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无限公司,我国《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成为我国公司与合伙的显著区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合伙企业的含义以及种类有哪些的内容,参考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对合伙企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国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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