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的保全 > 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

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31 11:07:30 人浏览

导读:

现在的债权人普遍憋屈,而借钱的人潇洒自在。即使到了执行阶段,债务人还是有可能私下千方百计转移财产。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资产可能时要如何挽回损失成为每名债权人的必修课。接下来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吧。

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

一、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侵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原规定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现规定在《民法典》第538条、第539条。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可见所谓撤销权,就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债的保全制度中的典型方式。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仅包括法律上的处分。因为债务人从事的毁弃等事实行为与第三人不发生关系,所以债权人不能提出撤销。

(2)必须是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另一个前提是因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产生效力,财产已经或者将要发生转移或者大量减少。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者将要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严重损害,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以后,已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就应当认定债务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4)撤销权的行使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也就是说只要撤销权行使的结果能够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以保全,使债权人的债权完全实现,债权人就不能再对债务人的其他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了。

三、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间

撤销权行使应在除斥期间内,《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执行时如何行使撤销权这一问题的解答。债权人要积极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并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撤销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