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诉讼时效 >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11:21:37 人浏览

导读:

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也被称作是主债权,在处理债务纠纷诉讼案件时,债务是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我们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起诉,那么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如何计算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

  一、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三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三年的,不予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权一直存在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一直存在的,诉讼时效要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请求停止侵权行为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二)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三)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四)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它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三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三年的,不予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