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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诉不当得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5 14:09:51 人浏览

导读:

不当得利听字面意思就是不应当获得的利益,其更深一步的含义是没有合法的根据,以损害人家从而自己获得利益。受害人有权要求获益人反还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获益人不反还则可以提出民事诉讼。那么该如何追诉不当得利?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如何追诉不当得利

一、如何追诉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该规定当然适用于不当得利之诉。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诉讼条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

4、没有合法依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不当得利诉讼流程

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如何追诉不当得利的内容。去追诉不当得利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撰写诉状,提交等待受理,受理后缴纳费用,等待开庭判决就好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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