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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一直存在违约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0 17:45:49 人浏览

导读:

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那么,侵权一直存在违约怎么算?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区别有哪些?双方违约确定违约责任的因素有哪些?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权一直存在违约怎么算

  一、侵权一直存在违约怎么算

  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如下:

  (一)归责原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之中,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有无过错问题举证,而在特殊的侵权责任中,应由加害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过,在合同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义务内容的区别。合同的义务内容往往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但是,在侵权行为中,不存在着法定的义务内容由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决定的问题;

  (四)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不同。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不影响违约金责任的成立。但是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五)责任形式不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可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六)责任范围不同。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

  (七)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在合同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

  (八)诉讼管辖不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同被住所地或者合同履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区别有哪些

  根本性违约是指违约方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违约,如卖方完全不交货,买方无理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其结果给受损方造成实质损害。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害赔偿。

  非根本性违约是指违约的状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若受损方保持缄默,则合同仍然成立。

  三、双方违约确定违约责任的因素有哪些

  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主要是:

  (一)过错种类。即当事人的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不同种类的过错,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故意比重大过失严重,重大过失比轻过失严重;

  (二)违约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在其他条件相同或者相近时,哪方当事人先违约,哪方当事人就应负主要责任;后违约的,负次要责任;

  (三)违约的次数。违约次数多的,应负主要责任;

  (四)违约的严重程度。违反合同主要条款的,应负主要责任;

  (五)后果的严重程度,即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

  (六)违约的原因,即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什么原因而违反合同规定;

  (七)其他有关实际情况。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侵权一直存在 违约怎么算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希望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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