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6:49:57 人浏览

导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1)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也就是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证据,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把握,婚前感情,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争取孩子的应有有利情节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会自动撤诉吗

  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一百四十四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审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诉讼离婚如何办理

  1、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去当地法院立案即可

  2、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可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相同,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4、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离婚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一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会自动撤诉吗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