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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证明人格混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7:01:26 人浏览

导读: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那么,如何举证证明人格混同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举证证明人格混同

一、如何举证证明人格混同

1、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务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两公司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务混同的结论。

2、第三人可以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在实践案例中,证明关联公司财务混同的诸多失败大都是由于第三人没有向法院申请对关联公司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取证引起的。

3、第三人还可以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此外,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也必须培养良好的经营风险意识。在交易过程中,尽可能对存在潜在风险的交易做好防范措施,对重要的单据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应该注意的是,认定关联公司财务是否混同,并不是看关联公司之间财务帐目是否混乱,而是看这些财务帐目和混乱情况是否足以引起关联公司的财务混同,各公司财务是否丧失独立性。

二、人格混同的基本内容

(1)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营业场所相同;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者其他财产混合;公司与股东的账簿合一,账目不清;股东随意调配公司的财产,或者转为股东个人财产等,都导致财产混同。

(2)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从事同一业务,有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交易行为,有时又以公司名义从事交易行为,以至于与其进行交易的第三方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活动。

(3)人事混同。人事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互相交叉,即"多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表现在:董事会人员互相兼任,高管人员统一调配,甚至雇员都完全一致。公司与股东尽管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互为一体,公司因此失去独立的意思机构。

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这种分离不仅表现在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彻底分离,而且表现为股东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的财产权和公司经营权彻底分离。但上述几种现象严重地违背了公司与股东分离原则,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差别客观上不明了,财产丧失独立化,权利义务关系不明了,法人独立存在的根据丧失,故应揭开公司面纱,还其不具备法人独立人格特性的本来一面目,视公司与股东为一体。

三、人格混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股东兰英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举证证明人格混同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举证法人人格混同,关键是看各公司是否丧失独立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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