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怎么样接受委托
导读:
别人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履行事务的,可以委托他人帮助进行民事行为,被委托的人需要按照委托的范围从事法律活动,委托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这两种对于受托人造成的损害赔偿不同。那么,被委托人怎么样接受委托?接下来,关于被委托人怎么样接受委托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认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效力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二是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受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
(二)委托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用语应简明易懂,防止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语言。
2、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支付的方式由双方商定,即可以预付,也可偿还。对于受托人为处理约定事务而自己垫付的费用,委托人有不可抗辨支付义务。
3、清偿债务。如果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对事务进行处理。委托人对此没有明确反对,依《民法典》有关规定,视为委托人同意,故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期间所负的债务,同样负有清偿义务。
4、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1、概念不同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等事务的人。
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2、权利不同
委托人的权利有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等。
被委托人的权利有根据信托契约对信托财产进行独立经营、管理或处理的权利;履约后,请求取得规定劳务报酬;处理信托事务中,因执行委托人指示,因客观原因使受托人造成的损失,有得到弥补的权利。
3、义务不同
委托人义务有承担后果的义务;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被委托人义务有受托人对接受的信托财产,必须按信托契约的规定,善意而积极负责地保管、运用或处分,对因自己过失造成的信托财产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忠实地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服务,必须站在受益人的立场上处理信托事务,并以追求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必须严格执行信托契约规定,不得违反或越权,若原规定无法执行,应征得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后变更等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被委托人怎么样接受委托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被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时候要注意委托合同的事项是否对自己不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1.委
合同中受托人有哪些义务:(一)依约亲自办理委托事务这是受托人最为重要的义务。依约亲自办理委托事务有两层含义:其一,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授权范围内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