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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3 14:22:51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有时间规定,如果没有在有效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该项权利就会消灭。当满足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时,债权人可以相提撤销权诉讼。关于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的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欢迎阅读。
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有时间限制。

  (一)《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

  (三)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本条规定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

  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二)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三)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效果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尚未依该行为给付的,当然恢复原状。已经依该行为给付的,受领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在存在给付物的物权复归于给付人的情况下,产生具有物权效力的财产返还;在物权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作价返还的效果。因而,原则上是适用“入库规则”的。不过,为了限制债务人不予受领或者再施处分,在解释上宜认为可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代为受领。另外,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使其债权受偿。

  就受领的标的物,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如同债权人的代位权场合,在债权人因此所负的返还义务与债务人所负债务构成抵销适状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抵销权,从而获得如同优先受偿一样的实际效果。在没有抵销场合,应该由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具体情形同代位权之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的全部内容,一旦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就会消灭,而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该行为就失去法律约束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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