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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同履行地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0 15:03:31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这就是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但法律上也有合同履行地无效的例外情形,那么什么情况下合同履行地无效,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情况下合同履行地无效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履行地无效

  合同履行地无效的情况有两种: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以及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仅对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则不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2、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诉法专属管辖原则,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以不动产为履行内容的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唯一的,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二、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

  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合同条款不明确时的履行办法

  为了使买卖合同能够实际全面履行,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各项条款都应具体、明确和清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当事人缺乏订立买卖合同的经验或者粗心大意,而使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订得不明确具体,这样就给买卖合同的履行带来困难,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及时协商,采取一些补救措施。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情况下合同履行地无效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无效的情况有两种: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以及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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