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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租金是否属于直接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5:46:12 人浏览

导读:

租赁关系是现实生活中大家最常遇到的,但是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是否属于直接损失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已付租金是否属于直接损失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已付租金是否属于直接损失

  一、已付租金是否属于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此可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当出租人违约无正当理由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使得承租人无法继续租住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退还租金或者赔偿自己的损失。此时,承租人已经支付了租金,但没有获得相应的权益,对承租人来说是财产的直接减少。因此,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属于直接损失。

  二、损失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积极损失是指权利人本身权益的直接减少,消极损失是指权利人本应得到的收益却未得到。出租人租金收入的直接减少,属于积极损失的一种,所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能作为损失。

  三、解除租赁关系的条件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已付租金是否属于直接损失的相关法律知识。总的来说,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以视为自身财产直接减少,所以已经支付的租金属于直接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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