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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租金损失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5:00:28 人浏览

导读: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拆迁越来越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拆迁涉及的法律主体众多,也因此牵扯出了很多的法律关系,比如租赁关系在拆迁过程中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那么,拆迁过程中,租金的损失如何确定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拆迁租金损失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租金损失如何确定

  一、拆迁租金损失如何确定

  1、根据合同约定,算租金损失。租赁关系的存在往往依托于租赁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性,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租金损失的计算方法,则应首先以合同约定为主。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拆迁租金损失可以以再次寻租后新租房的租金与原房租差价作为标准来要求对方赔偿。另外,搬家费、因搬家导致不能经营的误工费也都属于损失。

  二、解除租赁关系的条件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三、拆迁租金损失的范围

  1、直接损失。指因拆迁致使的房屋灭失,而对承租人直接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

  2、间接损失。指因拆迁导致承租人再次寻租后新租房的租金与原房租的差价,以及搬家费、因搬家导致不能经营的误工费等。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拆迁租金损失如何确定的法律知识。对于拆迁租金的损失,首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承租人再次寻租后新租房的租金与原房租的差价,以及搬家费、因搬家导致不能经营的误工费等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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