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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保证人是否书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0:44:50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在债权转让的时候,保证人是否需要书面同意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债权转让保证人是否书面的相关内容。
债权转让保证人是否书面

  一、债权转让保证人是否书面

  转让债权或债务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同意,但应通知债务人,并自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发生转让的效力;转让债务则应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转让的效力。但在有担保的债权或债务转让中,还涉及担保人责任承担的问题。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转让的限制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二)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转让的前提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向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债权转让保证人是否书面、债权转让的限制以及债权转让的前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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