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导读:
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是债权人以外的人员都可以成为担保人。担保人履行的期限主要是依据协议约定,若是没有约定的便按照六个月的法定期限。
债务人和抵押人可以是同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债务人是直接负担合同义务的人,抵押人是担保人的一种,是以自己的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合同的,所以,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外的人。
1.民法典规定,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
(1)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
(2)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关于债务人和保证人能否分开起诉的问题,法律快车提醒,保证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合同中对当事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话,那么在起诉的时候,起诉保证人也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因为双方承担的责任是连带的,不管是谁都需要对于债务进行一个清偿。所以分开起诉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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