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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保证人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0:18:27 人浏览

导读: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拘留保证人需要哪些条件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拘留保证人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拘留保证人的条件

  一、拘留保证人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担保人与被处罚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即担保人不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也不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等。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是指担保人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担保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是指担保人在被处罚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住所。暂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动人员不能作为保证人。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是指担保人的年龄、体力与智力等条件能够保证其履行担保义务,如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的智力正常、担保人的身体状况能够使其完成监督被处罚人行为的义务等。

  二、保证方式有哪几种

  (一)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拘留保证人的条件、保证方式有几种以及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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