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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如何撤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0 09:10:04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明示或者默示撤回。当事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需要和作出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方,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可以有效地撤回合同要约。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如何撤回

  一、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如何撤回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明示或者默示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二、要约撤销还要不要赔钱

  合同撤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双方存在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对方不履行要约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除非继续履行该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此时无法继续请求其履行,对方当事人属于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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