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导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那么父母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男女双方领结婚证时需要带好以下证件: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填写相关表格后,经婚姻登记员审查后,符合领取结婚证的,准予登记结婚,当场即发给结婚证,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1、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
(1)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4)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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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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