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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有什么基本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8 15:45:25 人浏览

导读:

债权转让具有的基本条件是必须要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转让必须要达成转让的合意、债权人要尽到转让通知的义务等。债权转让后不可以再向原债务人追偿。

债权转让有什么基本条件

  一、债权转让有什么基本条件

  债权转让有以下基本条件:

  1.是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是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是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是必须有转让通知。

  法律快车提醒,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

  二、债权转让后还可以继续向原债务人追偿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能向原债权人清偿。债权全部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权利转让或者义务转移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有关部门未予办理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的,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的行为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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