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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离婚是不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5 14:46:42 人浏览

导读:

民政局办离婚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双方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时,需要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发放离婚证。

民政局办离婚是不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一、民政局办离婚是不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民政局办离婚是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离婚可以走协议离婚,也可以走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快车提醒,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只有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三、离婚冷静期如何撤销申请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冷静期可以去民政局撤销申请。双方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一并存档。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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