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民事权利 > 成立不当得利要什么条件

成立不当得利要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5 14:48:52 人浏览

导读:

成立不当得利条件要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遭受损失的人,另一方获取利益,双方的损失和获利之间存在直接联系。损失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所得的价款。

成立不当得利要什么条件

  一、成立不当得利要什么条件

  成立不当得利要以下条件:

  1.没有法律或者约定的根据;

  2.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3.另一方遭受财产损失;

  4.受益人取得上的利益与损失人所遭受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不当得利返还方式

  法律快车提醒,不当得利返还方式如下: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