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非法转移第三方名下另案处理么
导读:
离婚共同财产非法转移第三方名下不一定另案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仅仅是针对财产分割的,则不需要分案处理。
离婚共同财产非法转移第三方名下不一定另案处理,是否要另案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在离婚诉讼中,虽然一方将财产转移到第三方名下的,如果原告只针对财产分割问题的,不需要另案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或转移财产处理办法是离婚后应当保存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并据此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属实,对方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割财产给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是三年。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财产纠纷是因欺诈、胁迫产生,而受害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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