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有小孩有怎么判
导读:
重婚有小孩判决是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归母方,除非有其他情况随父方。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孩子根据有利于成长的情况分析,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其意愿。
重婚有小孩判决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快车提醒,父母双方有无条件对未成年子女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负担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等必要费用,在生活上照管子女,同时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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