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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和被委托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23 16:05:09 人浏览

导读:

委托和被委托的区别是接受和交出。委托是委托人是因为事务而授权他人代替自己处理的行为,而被委托是被委托人被委托人授权去代替处理约定办理的事情的行为。

委托和被委托的区别

  一、委托和被委托的区别

  委托和被委托的区别是接受和交出。委托人:委托是代为办理相关事务的人。被委托人:被委托替其他人办事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委托人报酬如何支付

  1.委托人报酬的支付方式: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或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人均应支付全部报酬;受托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给付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三、被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被委托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1.被委托人越权代理造成善意相对人损失。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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