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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6 22:58:40 人浏览

导读: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的意思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期间内,因为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法继续行使权利的情形的,诉讼时效停止,直至该情形不存在后,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什么意思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的意思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法律快车提醒,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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