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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6 16:39:48 人浏览

导读:

财产损害赔偿民法典是公民的财产权利是不得随意被侵害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权利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注意要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

财产损害赔偿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一、财产损害赔偿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财产损害赔偿民法典是侵权行为造成民事主体财产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财产损害赔偿一般依据财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财产损害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地归属于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法律快车提醒,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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