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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可以不执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4:45:29 人浏览

导读: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通常情况下,双方签订后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需要履行订立的权利义务。那么关于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可以不执行吗?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可以不执行吗

  一、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可以不执行吗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约定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如果已经签订,那么是需要执行的,签订后对协议书有异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父亲的遗产已经去世的孩子有份吗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独生子女继承遗产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无法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因为诉讼案件必须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如果独生子女之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存在,则面临没有诉讼主体,无法通过诉讼确认继承权。即使办理公证,公证处也需要独生子女全面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这在实践操作中将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

  (二)无法查明父母生前财产数额。

  有的独生子女可能会遇到父母突然离世的情况,如果父母生前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子女就不知道父母在哪个银行存有多少钱,也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密码,去找哪家银行都不知道,多了很多麻烦。这种情况下想要取出存款,继承者就需要去公安局等部门办理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家庭成员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登记信息、裁判文书等,这其中任何一个证明不到位,就无法了解到父母生前留下的财产有哪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可以不执行吗的相关知识,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约定父母遗产的协议书如果已经签订,那么是需要执行的,签订后对协议书有异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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