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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4:20:04 人浏览

导读:

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时候,需要用自己的资产来对债务进行偿还。那么,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可以做保证人的情形是什么?保证人的资格是什么?接下来,关于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

  一、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可以做保证人的情形

  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五种类型: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三、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是以人的信用和财产来为主合同债务的实现提供担保的,它要求债务人不能发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就当然要求保证人必须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偿能力”并不是担任保证人的必要条件,不具备代偿能力的保证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主体不适格的不能做保证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条件不能做保证人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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