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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8 16:39:10 人浏览

导读:

共同的借款人可以为连带责任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借款的债务人的,债务人之间无法区分债务的具体划分,共同的借款人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的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

  一、共同的借款人是否为连带责任人

  共同的借款人可以为连带责任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具备什么条件

  1.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法律快车提醒,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倘若其中某一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对该债务人不能偿还的部分,按照公平原则,可由追偿权人和其他债务人按照各自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分担。

  三、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1.法定原则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约定原则

  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多见于担保合同中。

  3.过错原则

  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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