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保证人的免责条件
导读:
担保分别有正担保和反担保,反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保证人对债务清偿后的一种担保。那么,反保证人的免责条件是什么?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反保证人的免责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
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部分免责。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反保证人的免责条件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保证人免责的条件有未经同意转让债务、变更合同担保人不同意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反保证人的免责条件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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