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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19 14:06:03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是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的,探望权一般是由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享有,并且探望权享有的一方还应当承担抚养费的支付义务。不让探视孩子可以直接就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是否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

  一、离婚后是否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

  离婚后是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起诉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方或母方共同生活,只是父母对子女抚养形式的变化,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协助履行探视权,或是对探视权的履行有限制,无法保证合理的探视,那么可以到对方的户籍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履行探视权,可以对探视的时间、方式提出自己的诉求。

  三、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定情形

  变更抚养权有以下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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