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结婚 >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区别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30 17:19:29 人浏览

导读:

当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婚姻的时候是受到胁迫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那么,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离婚与可撤销婚姻区别

  一、离婚与可撤销婚姻区别

  1、从二者性质和原因看,前者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

  2、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法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法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

  (1)一种是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

  (2)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与可撤销婚姻区别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二者性质和原因看,前者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