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条件有几种
导读: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条件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存在恶习且屡教不改的以及其他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主要分为了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这三部分。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条件有以下几种: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法律快车提醒,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离婚的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件是要交50块钱到300块的。但是如果说涉及到了财产分割的方面,财产的金额还没有超过20万元的,就不会再多缴纳了;如果说超过了,那么超过了的部分就要按照0.5%交纳。至于,该诉讼费用需要谁来承担,法院将在案件受理之后,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最终确定,下达通知。而在处理家庭财产案件时,法院征收的费用会按照双方的具有争议的财产的具体价值数额来计算所需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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