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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怎么行使追偿权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10 15:49:56 人浏览

导读: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应当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便可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行使追偿权;等等。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是保证人履行了保证债务的、因保证人履行而免除责任的、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的。

担保人怎么行使追偿权的

  一、担保人怎么行使追偿权的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如下: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

  3.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5.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二、保证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法律快车提醒,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

  三、债权是否可以转让给担保人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担保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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