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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否优先清偿债务,遗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0 18:25:45 人浏览

导读:

遗产是优先清偿债务,继承人们在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的。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接着是普通债权,最后是交付遗赠。

遗产是否优先清偿债务,遗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遗产是否优先清偿债务

  遗产是优先清偿债务,被继承人如果生前有债务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首先需要按照继承的比例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遗产债务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三、遗产债务清偿原则是什么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如下:

  1.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原则,即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财产的,相应也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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