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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5 11:13:58 人浏览

导读: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举证原则一般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而举证人一般是由被侵权人承担,但是我们也可以参照不同情形下发生的侵权案件而处理。而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具体的赔偿责任承担人是由侵权人进行承担的。

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

  一、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

  动物致人损害分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和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这两种,举证责任也要分情况分析:

  (一)在一般情形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被侵权人应当证明以下事项:有动物侵害的事实发生,该动物与责任承担义务人之间具有饲养或管理关系、造成了损害的后果、动物侵害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责任义务承担人及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如果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应当证明被侵权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二)动物园动物致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动物园对其无过错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动物园不能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责任,则推定其有过错,从而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则无须对动物园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饲养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举证分配,被侵权人除须证明侵害事实、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之外,还需证明导致其受损害的动物是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饲养的,而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规定饲养了该危险动物。被侵权人无须证明饲养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也无免责事由。

  二、动物侵权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动物园动物侵权归责按照过错原则来判断。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以法条的形式对动物园动物损害责任的概念下了定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证明动物园已经遵照管理的规定,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这些观点都说明,我国对于动物园动物损害采取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动物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须为饲养的动物;

  (二)须有动物的加害行为,没有动物的加害行为,便不能构成动物侵权;

  (三)须有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

  (四)须有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的相关知识,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侵权案件的处理原则以及追究责任的原则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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