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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5 10:15:0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高空坠物的行为需要按照相关的手续处理,保障相关行为人的权益。那么,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一、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防高空坠物安全协议应当怎么写

  甲方:

  乙方:xxxxxx国际幼儿园(xxx幼儿园)

  甲乙双方本着关爱儿童,关心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杜绝高空坠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向广大业主发放xx花园严禁高空坠物倡议书。告知广大业主高空坠物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倡导安全文明行为。督促幼儿园上方住户不得在阳台等地方放置花盆杂物,不得在楼顶晾晒衣物和放置可能掉落的杂物,严禁高空掉物。

  (二)甲方物业管理员每天24小时不定时巡视xx幼儿园周边,检查每户可能出现的高空坠物现象,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偶发事件。达到人防。

  (三)乙方在装修时在原有门面楼超过楼房1.2米阳台外再用槽钢和钢化玻璃搭建透明阳光雨棚1.8米并在上方加挂铁丝网以防高空坠物弹落地面。达到物防。

  (四)乙方在幼儿园装修时建全覆盖摄像头,全程监控周边环境和孩子的活动,尤其是对各楼层阳台监控。达到技防。

  (五)本协议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8月20日

  三、高空坠物怎么归责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为第87条规定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

  因此,由上可以看出,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空坠物监视没有拍到证据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高空坠物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的证据链条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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