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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5 10:34:3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侵权行为需要按照相关的要件情况处理,保障有关权利的实施和利用价值。那么,侵权行为的要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侵权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一、侵权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一)有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时,一般侵权行为才能构成。

  二、侵权行为责任如何承担

  (一)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则必是有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程度决定侵权责任的大小。多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时,经其责任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

  (三)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正当防卫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侵权分类

  (一)一般侵权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特殊侵权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产生背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响社会的安定。于是出现了特殊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权行为的要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侵权行为的侵害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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