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付款方式能改变吗
导读:
付款方式是指付款人为履行票据债务而采取的具体做法,一般情况付款方式分为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转账付款与现金付款,一般都会约定付款的方式,那么买卖合同付款方式能改变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按理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是你可以和对方商量一下重新签订协议,原来的那一份不要了,如果同意了就可以改变付款方式了。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买卖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和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前,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后。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定作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有:
1、买卖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定作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定作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和标的物取得情况,定作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前,而定作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买卖合同付款方式能改变吗、定作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等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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