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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1 09:17:26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面临离婚诉讼案件时,由于大家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是那么了解,这也就会导致婚姻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矛盾激化的情形。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二)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

  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主观过错。

  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所谓“无过错无责任”,即一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条件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三)损害事实

  具体可从三个方面来评价损害事实:一是社会上人们对受害人的不利评价或社会评价降低;二是社会适应不良,受害人的社会适应能力下降或丧失;三是受害人机会利益的损失。

  (四)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客观现象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知识,婚姻关系人想要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就需要提供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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