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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父母能否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2 14:43:32 人浏览

导读: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权具有双向性,也就是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互相实现。那么子女死亡后,其父母是否享有继承权?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子女死亡父母能否继承

  一、子女死亡父母能否继承

  父母也是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去世的,父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一)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

  (二)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民法典》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三、订立夫妻共同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夫妻订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子女死亡父母能否继承的相关知识,父母也是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去世的,父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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