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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继承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2 14:00:39 人浏览

导读: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生活中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权一般由法定继承人享有。那要是有人妨害继承权的实现,法院会对此做出怎样的判决?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妨害继承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一、妨害继承权一般法院怎么判

  妨害继承权的实现,法院一般会剥夺其的继承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所谓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虐待以情节严重为丧失继承权之要件,而情节是否严重,应以客观情况决定,即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不得基于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决定,因虐待行为从客观情况来看为情节严重,而被继承人不以之为严重,自可不表示其不得继承;而如果客观上本不严重,而被继承人却以之为严重,剥夺其继承权,则特留分制度即无意义。故如以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则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无异于形同虚设,也非保护继承人之道。

  (四)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继承人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妨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行为,严重侵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权。

  二、遗嘱继承确权的官司诉状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三、放弃遗嘱法院怎么确定

  即使当事人有放弃继承的意愿,但是由于其没有书面声明,法院不会认定为其放弃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妨害继承权一般法院怎么判的相关知识,妨害继承权的实现,法院一般会剥夺其的继承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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