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的特征
导读:
连带责任的承担相信大家对此并不难理解,一般是由两人或以上共同去承担。那么,承担连带责任的特征是什么?关于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它是一个整体的责任
(二)它给了被侵权人更多的选择权
(三)它是一种法定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四)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五)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承担连带责任的特征的相关知识,在司法实践当中,承担连带责任时,如果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就有可能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对连带责任进行分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标准将连带责任进行分类。旨在帮助我们加深对连带责任的认
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所谓的连带责任,意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基本权益。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是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者部分承担。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承担
老小区顶楼漏水,谁负责?楼上装修还是房屋质量?责任归属有章可循。新房找物业,二手房自担?漏水原因多,解决方案各异。水管、外墙如何应对?专业建议,可以进行咨询。
房产遗嘱公证费用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需征契税。继承权公证费通常按评估价的2%收取,最低200元。遗嘱公证费用约1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