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买卖合同 > 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和合同无效情况

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和合同无效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1 14:42:15 人浏览

导读:

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合同当中约定的合同条款是需要买卖双方去承担的。那么,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和合同无效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和合同无效情况

  一、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和合同无效情况

  (一)不得形成买卖合同情况

  1、违法或违章建筑;

  2、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不明的;

  3、教堂、寺庙、庵堂等宗教建筑;

  4、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政府加以保护的房屋;

  5、国家征用或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6、单位擅自购买的城市私房;

  7、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

  (二)买卖合同无效情况

  1、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发生冲突时,合同无效;

  2、合同中明显不公平的条款也无效;霸王条款有:

  (1)擅自延长备案时间;

  (2)公共收益被占有;

  (3))违约责任不对等;

  (4)买方无权调整合同;

  (5)延期交房都可免责;

  (6)未及时签合同只是买方责任;

  (7)买方无权选择物业;

  (8)销售广告可能有假;

  (9)指定贷款银行。

  3、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即开发商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的,在订立中消费者很难有商量余地,属于一种格式条款,而新《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面有着种种限制,格式条款中,开发商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

  第四、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受损害方仍可以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买卖合同无效后咋办

  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一)卖方返还购房款,买方腾退房屋,无法返还的装修等费用可以由卖方向买方进行折价补偿;

  (二)合同双方依照过错承担对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 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得形成买卖合同和合同无效情况的相关知识,在部分情况下会导致买卖合同条款无效,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特别注意,在合同无效之后应该怎么去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