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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了土地谁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6:21:19 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和土地占有存在密切联系,没有占有就无法使用,而占有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土地。一般来说,我们继承的都是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对于土地所有权我们是不能继承的。那么父母不在后,土地由谁来继承?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不在了土地谁继承

  一、父母不在了土地谁继承

  首先需要查看是否订立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死亡的,则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嫁的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一般来说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方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三、土地确权后可以继承吗

  土地确权与土地继承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有的土地能继承,有的则不能,看土地类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父母不在了土地谁继承的相关知识,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死亡的,则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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